眼下又到了六月,正是南京各大高校畢業(yè)生紛紛離校的日子,打算留寧工作的畢業(yè)生們,由于缺乏租房經驗,可能會遇到種種麻煩。其中,尤其要注意“二手房東”租房陷阱。
租房不慎,遭遇“二手房東”陷阱
小黃是2014年剛從南京林業(yè)大學畢業(yè)的本科生,因為想留在南京工作,半個月前小黃就開始著手準備租房。某天,小黃在網絡上查到,離學校不遠的板倉街有套房出租,兩室一廳精裝,采光通風都很好。于是小黃聯(lián)系了房東王某,去實地看房子。
看過房子,小黃感到很滿意,對每月1500租金表示也能接受。在簽訂租房協(xié)議時候,小黃查看了對方身份證,并要求查看房產證,但王某堅稱,房子是自己叔叔的,房產證不在身邊,小黃也沒多想就和房東王某簽訂了簡單的租房合同,并一次性繳納了房租及押金共計10500元。
幾天后,當真正的房東找上門要求小黃搬走時,小黃才恍然大悟,意識到碰到了“二手房東”,撥打王某的電話已經停機,一萬多塊錢被席卷而走。到板倉街派出所報案后,發(fā)現(xiàn)王某的身份證系偽造,根本查無此人。
專家支招,如何規(guī)避租房風險
究竟“二手房東”的房能不能出租?根據(jù)《合同法》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,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。承租人轉租的,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(xù)有效,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,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。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,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。
可見“二手房東”出租房必須經過原房東同意,且不違反原租房合同,在原房東未知曉的情況下,擅自將房轉租給第三方,屬于違法欺詐行為。
專家提醒,租房前最好選擇市場信譽好,規(guī)模較大的正規(guī)中介,找認證過的出租方租房,簽訂租房合同的時要仔細核對每一條款,身份證和房產證要仔細檢查,確保是不是同一人。有條件的時候,不要急于馬上付款,可以通過周圍鄰居,打聽出租房房東情況,核實清楚后能有效地規(guī)避租房風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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