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過中介公司買賣房屋,已經(jīng)成為二手房交易中最普遍的一種方式了。不過在這種交易中,要謹防中介公司隱瞞信息,向買賣雙方收取雙份傭金的情況。日前,張女士打來報料電話,稱自己在出售一套二手房時中了中介公司的圈套,多交了一萬多元的中介費。本期欄目介紹張女士的這一典型案例,希望能給準備購買二手房的讀者提個醒。
通過中介公司買賣房屋,已經(jīng)成為二手房交易中最普遍的一種方式了。不過在這種交易中,要謹防中介公司隱瞞信息,向買賣雙方收取雙份傭金的情況。日前,張女士打來報料電話,稱自己在出售一套二手房時中了中介公司的圈套,多交了一萬多元的中介費。本期欄目介紹張女士的這一典型案例,希望能給準備購買二手房的讀者提個醒。
案例??
去年初,張女士欲出售一套二手房,在當?shù)匾患曳康禺a(chǎn)中介公司的牽線下,買家朱女士看中了張女士的這套房,便表示愿意買下這套房子。
幾天后,中介公司邀約張女士和朱女士到該公司簽訂《房地產(chǎn)買賣中介合同》。合同中約定賣家張女士凈得款80萬元,其余各種稅費由朱女士負責。中介公司告訴買賣雙方,稅費其中包括須支付給中介公司的2.4萬元中介傭金,由買家負責,買家也答應(yīng)了。
合同已經(jīng)簽訂了,很快就能拿到80萬元的房款了,這讓急需用錢的張女士松了口氣。不過回到家沒多久,張女士就接到了中介公司的電話,說買家反悔了,不愿意全額支付中介費,要求買賣雙方各支付一半。中介公司還說,合同中的“稅費由買方負責”其實比較籠統(tǒng),買方不愿意支付全額的中介傭金,其實也不違約。
聽到這消息,張女士雖然很不爽,但是急著用錢的她也沒有打電話給買家進行確認和理論,便決定退讓一步,答應(yīng)由自己支付一半的中介傭金,于是便與中介公司簽訂了一份《傭金確認書》,并預(yù)支付了5000元給中介公司。
房屋過戶后,張女士無意中得知,當初對于買家全額支付中介費的說法,朱女士是認可的,并也全額支付了。張女士覺得中介公司的行為完全是故意隱瞞,欺詐中介費用。
張女士氣憤地找到中介公司工作人員,中介公司不但不理會,反而還拿出當初雙方簽訂的《傭金確認書》,要求張女士按照《傭金確認書》約定支付剩余的7000元中介費。張女士認為自己是在被欺騙的情況下簽訂《傭金確認書》的,堅決表示不會支付任何中介費。
然而,今年初張女士卻收到了法院的一紙傳票,中介公司把她告上了法庭,要求她支付剩下的傭金。
法院作出一審判決,認為雙方簽訂的《傭金確認書》系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的表達,合法有效,判令張女士按照合同支付中介公司剩余的7000元傭金。
法院認為,張女士稱傭金確認書系欺詐訂立,但未能提供證據(jù)證明,認為其無需支付傭金的主張與事實不符。
律師說法??
一般認為的“賣方凈得80萬元”指的是此款項已扣除了相關(guān)稅費和中介傭金,即相關(guān)稅費和中介傭金賣方不再承擔。此類包干條款在二手房買賣中很常見,只要出自雙方真實意思表示,在司法實踐中一般都認可其法律效力,對合同主體都具有約束力。
但由于在《房地產(chǎn)買賣中介合同》中對于具體的中介費用并沒有明確約定,之后張女士又與中介公司簽訂了《傭金確認書》。那么就視為《傭金確認書》是對中介合同的一種補充條款,所以按合同約定張女士應(yīng)該支付這筆費用。
律師還表示,有時候一些中介公司為了賺取利潤,特意設(shè)計一些“兩頭瞞”的情況,這就要求賣方或者買方在交易過程中仔細閱讀并簽訂合同,不要輕信于合同以外的任何口頭承諾、個人書面承諾,因為這些均不具法律效力,不受法律保護。此外,最好是買賣雙方建立起良好的關(guān)系,及時進行通氣和溝通,這樣才能盡量避免中介公司在交易中有不當?shù)男袨椤?/p>
(林涌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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