總計:(有土地出讓金) 5364.5
●案例B:5年以外出售:
王女士近期打算以25.2萬總價賣出2000年2月在天通苑購置的一套經(jīng)濟適用房,該房產(chǎn)的建筑面積為70平方米,當時購入價為18.5萬元。由于該套房屋出售時王女士的持有時間超過5年,則該套房屋可以出售給任何消費者,并可以市場價出售。則買賣雙方需要交納的稅費如下:
對象 稅種金額(元)
賣方 印花稅:房產(chǎn)總價的0.05%。即252000×0.05% 126
王女士 土地出讓金:5年以上按照市場價出售的經(jīng)濟適 25200
用房需要交納合同標的額的10%作為綜合地
價款,即252000×10%
賣方合計 25326
買方 印花稅:房產(chǎn)總價的0.05%。即252000×0.05%126
金先生 契稅:房產(chǎn)總價的1.5%,即252000×1.5% 3780
消費者 買方合計 3906
通過以上案例,希望給消費者在二手房交易中提供一些幫助,在處置房產(chǎn)的過程中也做到心中有數(shù)。同時,提醒大家要注意交易時的具體金額,以稅務部門發(fā)布數(shù)據(jù)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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